根据钻采设标秘字〔2004〕第21号文的通知,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于2004年8月23日在8月27日在宜昌组织召开了《石油天然气工业钻井和采油设备井口装置和采油树》等五项标准审查会。参加会议的物资装备总公司主管部门、石油钻采机械制造厂、科研院所、部分油田用户代表、专家、有关标准起草单位和全国石油钻采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共计27人。
会议由张振军秘书长主持。首先由张振军秘书长总结了上半年标委会的部分工作,传达了国家有关清理标准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本次审查会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家标准清理工作的实际进行审查工作。会议审查了《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设备井口装置和采油树》等三项国家标准和《钻井液处理系统评价》等两项行业标准(送审稿),分别提出了审查意见和审查结论。
从本次会议的审查情况来看,暴露出主要起草单位与参与起草单位沟通不够、对专业术语翻译不够准确等一系列的问题。会议要求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认真组织参与工作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专门研究和文本的修改工作,组织高水平的翻译人员进行核对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国内和国外的应研究对比分析,尤其对征求意见稿中不予采纳的意见要明确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