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高科技标准和知识产权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但在我国标准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重采标参标,轻自主制定;重政府领导,轻企业主导;重标准制定,轻产业推广;重标准文本,轻知识产权的倾向,以及部门分割、地区分割、战略分散的缺陷,严重制约了我国高科技标准工作的开展和产业的发展。
我们必须积极研究应对策略,扭转这种局面,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准备。
1.建立联合应对机制。标准涉及到各行业的专业技术知识、贸易政策、专利法规等各方面。必须建立由经贸部门牵头,由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参加的联合应对机制。对于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各个部门应分别从贸易政策、标准制定、替代技术的专利分布等方面联合研究应对策略,并及时提醒企业注意贸易政策动向,指导企业在技术上早作准备。
2.完善行业协会的职能。充分鼓励行业协会真正代表企业的利益,鼓励行业协会成为技术联盟和技术标准的支撑力量。目前,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已经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日益活跃的主体,他们广泛参与本国以及其他国家贸易政策制定和修改的过程,反映本行业的利益和呼声,跟踪贸易政策的发展动向,对贸易政策的形成施加影响,维护本国企业的利益。行业协会是承接政府职能的一个主要载体。行业协会应承担起本行业的协调、调研、服务等职责,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向企业传达政府制定的决策。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行业协会在应对多种贸易争端中应当走到前台,合理运用WTO规则保护本国的企业免受不公平竞争待遇。
3.要改变过时的标准政策,抛弃单纯“采标”和“参标”的思想。在接受国际标准的同时,大力提倡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制定。逐步建立完善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和政策,要将知识产权政策、产业研发政策和标准化政策协调起来。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我国政府各部门必须协调一致。
4.制定反垄断法。近年来,跨国公司凭借技术、品牌和规模等优势,在中国经济各个领域强势扩张,已经影响到国内企业充分、自由、公平地参与市场正常竞争。中国应加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制定《反垄断法》,对中国本土企业和本土市场进行合理的保护。
5.倡导企业主导的标准制定。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也是标准制定的主体。国家需要转变自身的创新体系,通过企业创新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良性互动,实现国家创新体系的完整和发挥效能,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标准制定与产业化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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