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制定工作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于2005年10月25-26日在四川成都举行。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有限公司、江淮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有限公司、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有限公司、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博世汽车柴油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汽车检测中心、襄樊汽车检测中心、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丰田汽车技术中心(中国)有限公司等17家工作组成员单位和观察员单位的代表共计23人出席会议。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所长、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吴卫在发言中简要回顾了工作组成立以来的标准制定及汽车节能领域相关政策研究工作的进展,对各成员单位在数据采集和信息沟通方面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谢;指出降低汽车燃料消耗是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汽车生产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希望广大汽车生产企业能够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为促进我国汽车节能技术的进步和降低燃料消耗做出贡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副总工程师金约夫和许拔民就初步的限值方案进行了介绍及说明。
各与会单位的代表结合前一阶段的试验和产品开发情况,分析说明了主要车型及发动机在汽车燃料消耗量方面的状况和针对排放和噪声等相关标准进行的技术准备;会议针对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提出的《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初步限值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认为第一次会议所确定的标准制定原则和框架方案充分考虑了我国轻型商用车的研发、生产和使用情况,较好的反映了我国轻型商用车的技术水平和主要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原则:一是第一阶段的限值以2008年能满足国3排放标准和噪声标准的车型的技术水平和燃料消耗量数据作为基准;二是充分考虑我国轻型商用车的市场需求、车型分布和技术特征,可对柴油车和小排量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适当宽松,对大排量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对严格;三是可以考虑适当地对车型划档进行个别的归并或调整。
会议初步确定在2005年12月底前召开第三次会议,形成标准草案;要求各成员单位对满足国3排放标准和噪声标准的车型进行认真检测,做好试验结果确认和相关车型产销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于2005年11月底汇总至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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