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调味品协会获悉,由该协会组织起草制定的《榨菜酱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日前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7年第65号公告正式发布,标准编号为SB/T10431_2007。该标准将于200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榨菜酱油是我国重庆、四川及周边地区的一种特色调味品。其主要原料是生产榨菜过程中的榨菜腌制液以及各种香辛料,生产工艺与配制酱油的生产工艺接近,产品既具有酱油的咸鲜及醇厚口感,又兼具四川榨菜独有的清香口味,风味独特,深受当地消费者的喜爱。近年来随着榨菜酱油生产规模的扩大,榨菜酱油产业发展较快,生产量和销售量与日俱增。2006年榨菜酱油的产量已经达到10万吨。榨菜酱油属于在配制酱油基础上形成的新型调味料,但是与配制酱油又有着一定的区别。在产品内在质量指标上,两者各有不同;在使用方法上,榨菜酱油更多的应用于餐饮业。
由于我国调味品标准在榨菜酱油上一直是一个空白,所以导致市场上榨菜酱油产品质量也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状况,扰乱了正常的行业生产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4年榨菜酱油被更名为榨菜调味液,由于消费者误认为榨菜调味液是用于榨菜调味,严重影响了榨菜酱油的市场销售,榨菜酱油年产销量也开始急剧下降。为了彻底解决榨菜酱油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化解市场与生产中的矛盾,维护生产企业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调味品协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上报了《榨菜酱油》行业标准计划并获批准。几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国调味品协会的共同努力下,重庆涪陵榨菜集团等企业积极参与,《榨菜酱油》行业标准终于公布实施。
《榨菜酱油》行业标准的公布实施,对于规范和指导榨菜的生产、净化市场和引导消费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标准规定,榨菜腌制液是榨菜酱油的主要原料;在感官指标上“具有榨菜清香味”是榨菜酱油区别于其他液体调味品的显著特征;理化指标以氨基酸态氮和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作为评价榨菜酱油质量等级的重要标准;卫生指标在参照《酱油卫生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亚硝酸盐的含量指标。在保证榨菜酱油的产品质量的同时,榨菜酱油市场中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问题也将得到彻底的解决。产品名称的确定也会化解消费者对产品的误解,促进终端产品的市场销售。该标准的实施也会也有利于我国榨菜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保护三峡库区自然环境以及该地区发展循环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