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 和能源消耗调查的函
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发改委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强制性国家标准《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将作为《节能法》的配套标准,于2007年7月完成制定工作。该项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该标准的编制单位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金龙铜管集团、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公司。
为了切实做好《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使标准的限额指标更科学,准确,合理,达到淘汰落后工艺,提出准入条件,设定先进指标的目的,于2007年4月18日在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召开《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能耗》国家标准制订讨论会,在此基础上提出的《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现进行挂网征求意见,并对铜及铜合金管材加工企业的实际能耗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能够积极回函。 回函请寄或者传真至: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 魏连运 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湄池镇 邮编:311814 电话:0575-7660776 E-mail: wangzhao1712@sohu.com 或者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杨丽娟 地址:北京西直门内西章胡同九号 邮编:100035 电话(传真):010-62228795 E-mail:yanglijuan889@163.com 附件1:《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 附件2:铜及铜合金管材加工能耗调查表
二OO七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