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茶叶行业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部分茶叶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技术指标存在冲突,标准更新速度滞后,茶叶标准化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2006年,我国出口茶叶28.7万吨,出口额5.47亿美元,均创历史最好成绩;同时,茶园种植面积138万公顷,茶产量102万吨,均排名世界第一。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信息部主任、茶叶市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朱仲海认为,我国茶叶行业发展潜力巨大,但是,其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形势不容乐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茶叶行业的健康发展。截至目前,我国制定的涉及茶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有470多项,但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且标准化体系不健全。尽管我国茶叶方法标准和质量标准较多,但与之相配套的物流标准,生产、加工技术规程等标准严重欠缺,难以实现从源头和流通环节保证茶叶质量的要求。
朱仲海认为,茶叶标准的缺失和标准化体系建设滞后给我国茶叶生产和行业管理带来了挑战。在茶叶生产上,没有统一的生产技术规范,市场上也很难对任何一种茶产品比质论价,这不仅制约了茶叶生产企业的积极性,而且给低质产品带来了可乘之机。同时,标准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国适应全球茶叶市场发展变化、有效防范进口国绿色壁垒和积极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杨胜军认为,目前,应及时对我国茶叶的相关标准体系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并增强持续追踪国际茶叶标准发展的研究力量,加大对进口国新提出的茶叶安全卫生指标与分析方法的实验验证,提高自身检测能力,掌握应对技术壁垒的先机。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中规定的较多且较严,一方面是出于食品安全的考虑;另一方面也存在设置技术壁垒的问题。目前,我国缺少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无法为茶叶生产企业提供技术参考依据,对茶叶生产的监督也无据可依。同时,我国农药品种更新较快,但由于标准更新速度滞后,使得标准与生产实际脱节,在出口茶叶时经常会出现农药超标现象,影响茶叶出口的顺利进行。
针对目前茶叶标准的现状,业内专家建议,应及时完善和更新现有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国际茶叶标准的分析研究,尽快与国际标准体系接轨。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食品安全标准,是国际通用的标准。标准的侧重点是保护人类、动植物的安全健康,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农药残留指标是在对农药进行毒理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的,设置合理、公正,具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在国际贸易争端中作为仲裁的基本依据。中国茶叶商会秘书长、国际茶业大会组委会常务副秘书长蔡军建议,应该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进行分析,结合我国农药实际生产使用情况,采用其具体指标,以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