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我国汽车工业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倡“轿车进入家庭”开始,到2006年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规模化的汽车市场,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生产和销售国。在汽车工业起步和发展的过程中,汽车产品、汽车产业、汽车使用和汽车贸易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在逐步发展、完善,同时标准化工作及标准规范的制定、实施也逐步强化,目前已经初步形成较为完善、齐全的标准体系。
与此同时,为满足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适应国家“建立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和“鼓励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路线,今后5至10年在汽车标准法规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和提高,促进汽车产品、汽车技术、汽车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技术进步。
2005年,国家标准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全国装备制造业2005年~2007年标准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国汽车标委会也制定了十一五汽车标准化发展规划,提出了今后几年内汽车标准化发展的路线。为贯彻实施两个规划,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行业中采取了多项措施,调动下属分技术委员会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多项标准法规前期研究,标准化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一、积极落实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发展规划
1.深入分析,认真落实
《规划》的发布对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工作有重要意义,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其落实和实施列为核心工作。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的要求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秘书处对《规划》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结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等行业政策法规研究了具体措施和计划。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及时将3年的规划内容及项目按所属专业划分转发相关各分委会秘书处,根据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意见,向各分委会秘书处通告,同时要求各分委会落实项目起草单位、年度计划及目标。2005年7月和2006年6月,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24个分委会秘书长会议,强调《规划》的重要性,并对各分委会所属的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协调,对涉及多个分委会的项目落实负责分委会和参与分委会,以确保项目的落实和进度。会议要求各分委会秘书处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按期、保质完成本分委会的工作。《规划》项目已全部落实到各分委会和起草单位,有些项目已经完成审查并报批。
2.积极组织,加强协作和监督
作为拥有24个专业分委会的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日常的标准化管理工作中,主要依靠各分委会秘书处在自己归口管理的专业范围内开展工作。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协调、督促和考核各分委会秘书工作,具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由各专业分委会管理。各分委会秘书处依据项目计划要求逐项落实起草单位,安排工作计划并督促起草单位按照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工作。
在《规划》项目落实过程中,对比较重要的项目,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与分委会共同开展工作,联系行业内的骨干企业联合参与标准的起草制定,牵头组织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同时,对涉及面广泛,与相关行业机构及政府部门关系密切的规划项目,在项目落实过程中,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积极与其他行业机构(如残联、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等)建立密切联系的渠道,听取其对标准制定的意见,吸收其参加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对于国际上近期开展的标准法规研究项目及全球性技术法规(GTR)方面的工作,汽标委秘书处及时跟踪、了解法规动态、参与法规起草阶段会议。
2007年是《规划》实施非常重要的一年,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实施项目监督管理机制,要求各分委会秘书处定期上报标准制修订进度,并实行网上公布。同时,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要求各分委会的联络秘书监督、检查标准制定进度,同时,对重要的项目(占大部分)分别落实到人头,责任到位,联络秘书及项目责任人双管齐下,确保项目的完成。
二、汽车标准化创新思路
1.标准研制工作创新
促进新技术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提高标准的竞争力和技术含量。新技术的标准转化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促进有产业化前景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二是保证转化成效,发挥标准在科技成果和现实生产力之间的桥梁和催化剂作用。为此,要着眼于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及国际竞争,分析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可能性和有效性,设立转化的重点,处理好知识产权与标准的关系,提高我国标准中的自主技术比重。“十一五”期间汽车标准化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关注汽车技术的进展:
(1)安全
汽车的安全性对汽车产品至关重要,同时也倍受管理部门和消费者的关注。从主动安全的制动、转向、操纵稳定性、灯光与警示信号、防盗技术到被动安全的乘员与行人保护,安全防护系统以及阻燃材料的应用等。
(2)节能与环保
节能与环保同样也是重点研究的领域。燃油经济性、节能技术、新能源车辆,包括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醇汽油、醚类等新能源汽车以及各类车辆的排放控制技术。
(3)汽车电子技术
电子控制自动变速箱、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汽车传动和行驶控制系统、汽车安全及故障诊断系统、汽车信息系统、电子转向(EPS)、电子随动灯光系统、电子导航系统、总线技术等。
(4)汽车关键零部件
汽车关键零部件是现代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汽车的经济性、安全性、舒适性以及汽车尾气的达标排放具有重要的影响。重点将围绕乘用车自动变速箱、高性能刹车材料、安全气囊、电喷系统、新型汽车空调系统、小排量高性能汽油机以及中重型车用柴油机和大功率重型车用柴油机及关键零部件等汽车关键零部件新产品、新技术方面开展标准制定工作。
(5)车辆报废、回收再利用
在GB/T19515-2004《道路车辆可再利用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车辆报废回收利用技术及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提高报废车辆回收利用率,为我国汽车行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必要的标准。近期重点工作:汽车应用轻型材料、可回收材料、含有害物质材料的研究,确定各类材料的定义和推荐清单,制定回收、再利用率标准和规范,促进企业开发应用新材料。
2.借鉴和吸收国际标准法规
开展国际标准法规的分析研究工作,对国际标准法规转化为我国标准的可行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并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提高采用国际标准法规的有效性。通过参与国际标准、法规制定,使国际标准能够反映我国的技术要求,体现我国汽车产业的利益,提高我国汽车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
2000年,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关于对轮式车辆、安装和/或用于轮式车辆的装备和部件制定全球性技术法规的协定书》(简称《1998年协定书》),并开始参加在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组织下的全球车辆法规协调进程。到目前为止已参加WP29及其管理委员会的第122次会议~140次会议,已经深切感受到全球车辆法规协调进程的加速。我国将积极关注全球统一汽车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动态,并创造条件主动参加WP29及各工作组会议、法规起草组会议,参与国际法规的制定工作并维护我国汽车产业的利益。同时,开展与欧盟、日本等国对话和合作,推进汽车法规的协调。
3.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的创新
(1)建立规范的管理和工作程序
目前汽车标准的管理,国家标准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汽车行业标准在国家发改委工业司,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均依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秘书处在国家发改委工业司管理下具体组织,运行比较顺利。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与标委会委员的联系,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分委会也要根据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加强对委员的管理和工作计划的检查,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并充分利用网站开展信息化服务,同时提高汽车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采用更加灵活务实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汽车产业链很长,标准涉及的领域广泛,在工作方式和机制方面,近年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采取了更加灵活、务实、贴近企业和市场、快速等工作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进一步开展由企业和行业主导、专家咨询、用户参与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使标准的内容、要求具有更强的技术性、广泛性和代表性,适合产品技术发展及市场的需要。同时协调各分委会之间的工作关系,推动各分委会在相关标准方面进行密切合作。
(3)面向企业开展的标准化服务创新
标准研究过程中的阶段成果、参加国际标准活动的收获和信息、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法规的最新进展等都是我们开展标准化信息服务的宝贵资料。这些资料也正是企业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批量生产、出口活动的重要参考,为企业改进产品、采用新技术、保证产品质量、顺利进行出口贸易等活动提供了依据。
此外,利用网络将标准化的各种信息向行业和社会传递,增强各方面参与标准活动的积极性,扩大标准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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