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技术进步,为检测车内空气污染物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我局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回我局科技标准司。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冯波
联系电话:(010)66556212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3.《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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