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我国内河船型、机型的发展和需求,对GB/T7187.3-1987进行修订。
本标准对原标准的计算模式作了如下修订:
1.原标准中以船舶空载、静水及主机在常用功率下运转作为船舶航行基本条件,改为以船舶静水规定航速(v)和主机每小时燃油消耗量(G,)作为基础数据。
2.原标准中与船舶空载基本燃油消耗量有关的装载量修正系数,改为与船型有关的主机综合油耗系数(a),为方便使用,本标准参考长江船舶和海船燃油消耗量计算方法的数据,提供了一组系数供尚无经验值者计算时使用。
3原标准中的水流速修正系数,改为比较直观的航次的规定航行时间(t),
4增加了表示单位换算周转量燃油消耗量(kg八·k。)的船舶营运燃油消耗率(40,4)的计算方法。
GB/T7187《运输船舶燃油消耗量》标题下,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第1部分(GB/T7187.1)海船计算方法
第2部分(GB/T7187.2)长江船舶
第3部分(GB/T7187.3)内河船舶计算方法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7187.3-1987,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内河船舶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江船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荣请、李绍怀。
本标准于1987年1月首次发布,于2001年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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