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数1*3/4库语言的语法与语义:1)模式定义语言(SQL-DDL),它用来申明SQL数据库的结构与完整性约束。2)模块语言与数据操纵语言(SQL-DML),它用来申明具体的数据库应用程序的数据库过程与可执行的语句。本标准定义了SQL数据库的逻辑数据结构和基本操作,它提供数据库的设计、访问、维护、控制以及保护方面的能力。本标准在互相符合的实现之间为数据库定义与应用程序的移植提供一种途径。本标准指明两个级别和一个单独的完整性增强特征。2级是除了完整性增强特征之外的完备的SQL数据库语言,1级是在第9章“级”中所定义的2级的子集。本标准适用于这样一种环境中的各种实现,该环境可以包含应用程序设计语言、最终用户查询语言、报告生成器、数据字典系统、程序库系统、分布式通信系统以及各类用于数据库设计、数据管理与性能优化诸方面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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