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与GB 2763-2021和GB 2763.1-202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氟噻虫砜1种农药;
b)增加了370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c)增加了14项检测方法标准,更改了3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了20项检测方法标准;
d)更改了23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
e)更改了草铵膦等3种农药残留物定义;
f)更改了啶氧菌酯等2种农药每日允许摄人量(ADI);
g)2甲4氯异辛酯等113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由临时限量更改为正式限量,百菌清等7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由正式限量更改为临时限量;
h)更改了规范性附录A,增加了木豆等15种食品名称,删除了2种食品名称,更改了1种食品分类结构。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5年首先发布为GB 2763-2005,其后陆续修订为GB 2763-2012、GB 2763-2014、GB 2763-2016、GB 2763-2019、GB 2763-2021;
2018年首次发布为GB 2763.1-2018,2022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六次修订,并入了GB 2763.1-2022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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