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数据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3部分:电子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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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T 5352.3-202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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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43.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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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电子证照制发服务、共享应用服务、合规管理、异议处理等全周期的业务流程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各级公共数据运行管理机构、电子证照颁发机构、电子证照应用部门开展电子证照制发服务、质量管理、共享服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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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basic database application service—Part 3: Electronic certificates |
中标分类: |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计算机>>L67计算机应用 |
ICS分类: |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信息技术应用>>35.240.01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实施日期: |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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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苏省数据局 |
归口单位: |
苏省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
| 起草人: |
杨波、李萍、吴善鹏、陈炜、王冠、谭睿、刘超、庄光光、花凌锋、刘瑛、朱小燕、刘伟、王子文、管正涛、韦小强、施劲、许晓冯、王冬梅、董海、潘俊、刘政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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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DB32/T 5352《基础数据库应用服务规范》的第 3 部分。DB32/T 5352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综合人口;
——第 2 部分:综合法人;
——第 3 部分:电子证照。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数据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江苏省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波、李萍、吴善鹏、陈炜、王冠、谭睿、刘超、庄光光、花凌锋、刘瑛、朱小燕、刘伟、王子文、管正涛、韦小强、施劲、许晓冯、王冬梅、董海、潘俊、刘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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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5 业务架构 2
6 数据资源 3
7 制发服务 6
8 共享应用服务 9
9 合规管理11
10 异议处理 12
附录 A(资料性) 电子证照业务联系单 13
参考文献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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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481 党政机关电子印章应用规范
GB/T 36901 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
GB/T 36902 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
GB/T 36904 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
GB/T 36905 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
GB/T 3978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DB32/T 4608.5 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 5 部分:数据异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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