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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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HJ 5.2-202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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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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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总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范性技术要求及其格式与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新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放射性固体废物岩洞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考使用,极低放固体废物填埋的环境影响评价可根据需要对各阶段相应内容进行合并和简化后参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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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Format and content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reports for near surface disposal of radioactive solid waste |
替代情况: |
替代HJ/T 5.2-1993 |
中标分类: |
能源、核技术>>辐射防护与监测>>F73环境辐射防护与核医学防护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020环境保护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和环境部 |
| 发布日期: |
2026-01-10 |
| 实施日期: |
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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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单位: |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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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总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范性技术要求及其格式与内容。
本标准于1993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标准名称调整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
——修改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标准、评价范围、环境质量调查等内容;
——增加了安全全过程系统分析相关内容;
——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调整至附录A。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浅地层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HJ/T 5.2—93)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年1月1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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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范性技术要求 3
6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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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 9132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安全规定
GB 13600 放射性固体废物岩洞处置安全规定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T 15950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6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放射性废物分类》(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公告 2017 年第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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