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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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北京中医医院、成都市肛肠专科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东营市第二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市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哈尔滨市中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衡水市中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南京市中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临清市人民医院、宁波大学附属医院、宁夏固原市中医院、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青岛第八人民医院、三明市第二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医院、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四川成都肛肠医院、南方科技大学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文昌市中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北京市肛肠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安阿玥,冯月宁。
本文件参与起草人(按姓氏音序排列):安琦、鲍明、贝绍生、曹波、陈刚、崔良民、邓松华、樊志敏、冯大勇、冯德魁、富羽翔、高记华、郭玉奇、何敦新,贾雄、蓝海波、李京向、李胜龙、李宇栋、李志、刘佃温、刘海英、刘连成、马玉华、彭桂玲、曲牟文、戎放、石荣、孙峰、孙松朋、唐学贵、王驰、王春晖、王菁、王京文、王茜、王振宜,吴文宗,肖毅、徐徕、杨向东,于永铎、张虹玺、张红娟、章阳、赵刚、赵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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