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单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生物技术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生物技术协会、辽宁医学诊疗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拜澳常克(沈阳)生物医学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盛京干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沈阳盛京生物细胞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沈阳中安再生医学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中嘉康源(辽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鞠险峰、魏敏杰、常方照、常月红、樊森、郭川、宫世强、金大棋、焦写、康悦、刘明妍、李文良、梁下、马世良,单国峰、孙婷、隋欣、孙璇、王建华、玉暘、夏远博、尹瀛浩、赵峰、张佳鹏、张学敏肇宇,刘晓硕,于钟怡、薛志文,姚月,阎雪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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