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氯二氟甲烷生产设施副产三氟甲烷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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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HJ 1420-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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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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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一氯二氟甲烷(HCFC-22)生产设施副产三氟甲烷(HFC-23)的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包括工作程序、核算边界、核算方法、监测计划、排放报告、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HCFC-22 生产设施副产HFC-23的排放核算和报告,也可作为开展HCFC-22 生产设施副产HFC-23排放核查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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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ccounting methods and reporting of by-product trifluoromethane emission from chlorodifluoromethane production facility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 实施日期: |
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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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北京大学、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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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规范一氯二氟甲烷生产设施副产三氟甲烷的监测、计量和数据报送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一氯二氟甲烷(HCFC-22)生产设施副产三氟甲烷(HFC-23)的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包括工作程序、核算边界、核算方法、监测计划、排放报告、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北京大学、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5年12月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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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Ⅱ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工作程序2
5 核算边界2
6 核算方法2
7 监测计划7
8 排放报告8
9 质量控制8
10 质量管理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销毁技术清单9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监测计划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排放报告大纲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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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T 7375 工业用氟代甲烷类纯度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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