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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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GB 34330-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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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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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物质的鉴别,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物质的鉴别,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以及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过程中产生的物质的鉴别,依据利用处置方式的固体废物鉴别,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以下简称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
本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分类。
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按专用标准进行固体废物鉴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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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solid wastes General rule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34330-2017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6自然资源环境保护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030废物 |
| 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 发布日期: |
2025-11-04 |
| 实施日期: |
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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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清华大学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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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7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调整章节结构,完善标准整体框架,明晰鉴别判断流程;
——修改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删除固体废物判断依据不足的类别,补充明确属于固体废物的物质,修改表述明确各类固体废物的范围;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
——补充完善鉴别规则,明确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物质的判断和副产物的判断;
——补充完善固体废物利用产物的鉴别规则。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清华大学。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5 年11月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 年3月1 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废止。
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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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Ⅱ
1 适用范围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物质的鉴别1
5 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物质的鉴别3
6 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以及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过程中产生的物质的鉴别4
7 依据利用处置方式的固体废物鉴别5
8 其他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5
9 实施与监督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固体废物来源鉴别详细列举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副产物固体废物辅助鉴别表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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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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