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4/T 486—2016《霍山石斛》,与DB34/T 486—2016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指标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干条的术语和定义(见 3.2, 2016 年版第 3 章);
b) 删除了霍山石斛的术语和定义(见 3, 2016 年版的 3.1);
c) 更改了植物形态的内容(见 4, 2016 年版的第 5 章);
d) 更改了产地范围的内容(见 5, 2016 年版的第 4 章);
e) 增加了干条的性状等级标准(见 6.1, 2016 年版的第 6 章);
f) 更改了枫斗的性状等级标准内容(见 6.1, 2016 年版的 6.1);
g) 调整了水分的理化指标(见 6.2, 2016 年版的 6.2);
h) 删除了总生物碱的理化指标(见 6.2, 2016 年版的 6.2);
i) 增加了干条的理化指标(见 6.2, 2016 年版的 6.2);
j) 删除了总生物碱含量的测定(见 7.2, 2016 年版的 7.2.3);
k) 更改了第 7 章有关内容(见 7.1、7.2.1、7.2.2, 2016 年版的 7.1、7.2.1、7.2.2);
l) 更改了第 8 章有关内容(见 8.2.2, 2016 年版的 8.2.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霍山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林业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霍山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霍山县霍山石斛产业协会、安徽省霍山石斛中药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宝、王业才、李世海、章晓煜、张平、何祥林、武为宝、戴亚峰、陈乃栓、孙大学、陈兆东、姚永柱、徐仁发、王成、程先政、刘辉、孙媛、藏宁。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4年首次发布为 DB34/T 486—2004;2016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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