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监护评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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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6/T 1635-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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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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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未成年人监护评估的评估原则、评估对象、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流程、评估结果和评估监管。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在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时所需要进行的未成年人监护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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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Guardianship Assessment of Minors |
替代情况: |
替代DB36/T 1635-2022 |
中标分类: |
>>>>A16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99其他服务 |
| 发布部门: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8-27 |
| 实施日期: |
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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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西省民政厅 |
归口单位: |
江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X/TC 040) |
| 起草单位: |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北京春晖博爱公益基金会、江西省民政学会 |
| 起草人: |
胡燕、卢胜荣、姜鹏举、王玉华、梅虹、蔡雅娟、张晓、胡群华、邹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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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与 DB36/T 1635-2022《未成年人监护评估规范》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要素“监护评估”的表述(见 3.2);
b) 更改了要素“评估原则”的表述(见第 4 章,2022 年版的第 4 章);
c) 更改了要素“评估对象”的表述(见第 5 章,2022 年版的 4.4);
d) 更改了要素“评估主体”的表述(见第 6 章,2022 年版的 7.1);
e) 删除了要素“评估主体”中的条目内容(见 2022 年版的 7.2、7.3);
f) 增加了要素“监护高风险条目”(见 7.1.2);
g) 增加了要素“监护人高风险条目”(见 7.2.2);
h) 更改了要素“评估方法”的表述(见 8.2.3、8.2.4、8.2.5、8.2.6,2022 年版的 6.3.3);
i) 更改了要素“评估准备”的表述(见 9.1,2022 年版的 9.1);
j) 更改了要素“评估实施”的表述(见 9.3,2022 年版的 9.3、9.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民政厅提出。
本文件由江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X/TC 04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北京春晖博爱公益基金会、江西省民政学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燕、卢胜荣、姜鹏举、王玉华、梅虹、蔡雅娟、张晓、胡群华、邹鹰。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22 年首次发布为 DB36/T 1635-202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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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估原则 1
5 评估对象 2
6 评估主体 2
7 评估内容 2
8 评估方法 7
9 评估流程 9
10 评估结果 10
11 评估监管 10
附录 A(资料性)未成年人监护评估通知书 11
附录 B(资料性)未成年人基本信息表 12
附录 C(资料性)未成年人监护评估表 13
附录 D(资料性)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表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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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423 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
WS/T 456 学龄儿童青少年营养不良筛查
WS/T 580 0岁~6 岁儿童发育行为评估量表
WS/T 586 学龄儿童青少年超重与肥胖筛查
DB36/T 1855 困境儿童监护风险干预指南
DB36/T 2143 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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