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干式厌氧消化设备技术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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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CJ/T 556-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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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15.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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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干式厌氧消化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系统组成,使用条件,一般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随机文件、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协同处理厨余垃圾的干式厌氧消化设备的制造和检验,其中干式厌氧消化反应器为钢制焊接罐,本文件不适用于钢砼结构的干式厌氧消化反应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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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发布日期: |
2025-07-16 |
| 实施日期: |
202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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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宁波开诚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力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双沃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起草人: |
张辰、谭学军、邹锦林、石广甫、杨雪、李春鞠、武一奇、唐素琴、朱华伦、黄安娜、李秀婷、胡如意、陈永存、邓伟、刘茹飞 |
| 出版社: |
中国计划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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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宁波开诚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力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双沃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辰、谭学军、邹锦林、石广甫、杨雪、李春鞠、武一奇、唐素琴、朱华伦、黄安娜、李秀婷、胡如意、陈永存、邓伟、刘茹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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