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8285—2012《飞机氧气系统术语》,与GB/T28285—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同义术语“氧烛”(见2012年版的2.1.11)、“加压面罩”(见2012年版的2.2.49)、“全脸型呼吸面罩”(见2012年版的2.2.52)、“防护头盔”(见2012年版的2.2.59)、“部分压力服”(见2012年版的2.2.61)、“压力背心”(见2012年版的2.2.64)和“氧气装备生理评价”(见2012年版的2.4.2),删除了重复术语“便携式氧气系统、便携式供氧装置”(见2012年版的2.1.21)、“化学供氧器”(见2012年版的2.2.37)“密闭式加压头盔”(见2012年版的2.2.57)和“开式加压头盔”(见2012年版的2.2.58);
———更改了术语名称,将“成品和组件术语”更改为“设备术语”(见3.2,2012年版的2.2),“试验及设备术语”更改为“试验术语”(见3.4,2012年版2.4),“跳伞氧气分系统”更改为“跳伞氧气系统”(见3.1.24,2012年版的2.1.25),“充氧活门”更改为“充氧接头”(见3.2.3,2012年版的2.2.3),“氧气断接器、个人装备断接器”更改为“氧气断接器”(见3.2.32,2012年版的2.2.31)和“个人装备连接板”(见3.2.33,2012年版的2.2.31),“供氧插座”更改为“用氧插座”(见3.2.46,2012年版的2.2.43),“加压头盔、密闭供氧头盔”更改为“密闭头盔”(见3.2.60,2012年版的2.2.56),“小余压呼气活门”更改为“安全余压呼气活门”(见3.2.77,2012年版的2.2.75),“加压头盔张紧机构”更改为“密闭加压头盔张紧机构”(见3.2.81,2012年版的2.2.79);
———增加了“机组氧气系统”(见3.1.26)、“旅客氧气系统、乘员氧气系统”(见3.1.27)、“便携式氧气设备”(见3.1.28)、“氧气分配系统”(见3.1.29)、“电子式供氧抗荷调节器”(见3.2.17)、“气源处理装置”(见3.2.39)、“冲洗装置”(见3.2.43)、“防烟面罩”(见3.2.56)、“机外放氧指示器”(见3.2.84)、“分氧装置”(见3.2.85)、“应急氧单元”(见3.2.86)、“高度压力开关”(见3.2.87)、“高度选择开关”(见3.2.88)、“防烟护目镜”(见3.2.89)、“闭环控制”(见3.3.4)、“纯氧”(见3.3.51)、“混合氧”(见3.3.52)、“最小供氧量”(见3.3.53)、“脉冲式供氧”(见3.3.54)、“集中式供氧”(见3.3.55)和“分散式供氧”(见3.3.56)术语和定义;
———更改了“飞机氧气系统”(见3.1.2)、“气氧源”(见3.1.7)、“全压服”(见3.2.62)、“囊式高空代偿服”(见3.2.65)和“加压供氧”(见3.3.7)术语的定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5)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航通飞华南飞机工业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文彪、方玲、杨报、王冰、贺旺、李小峰、吴厚田、潘新、任秀君、侯丽华、李盛、夏艳、尉卫东、崔华豹、任海涛、田红、代瑛、万大波、李威翰、何志英、刘进武。
本文件于201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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