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0337—2013《物流园区统计指标体系》,与GB/T30337—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术语“物流园区”的定义(见3.1,2013年版的3.1),更改了术语“园区经营实体”为“园区经营主体”(见3.2,2013年版的3.2);
b)删除了“指标体系设计基本原则与体系框架”一章(见2013年版的第4章);
c)删除了基础类指标中一级指标“园区等级与定位”“物流服务设备”及其对应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见2013年版的表1);删除了基础类指标中二级指标“园区开发方式”,三级指标“物流节点城市”“物流作业面积”“基础设施投资额”(见2013年版的表1);
d)更改了基础类指标中二级指标“实际开发规模”为“实际建设规模”,删除了二级指标“开发投资规模”,将二级指标“仓库设施”和“货场设施”合并为“仓储设施”,将三级指标“散货堆场面积”和“集装箱堆场面积”合并为“堆场面积”,更改了三级指标“行政地域”“开发占地面积”“开发建筑面积”“铁路装卸线(含铁路专用线)”为“园区所属区域及城市”“实际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铁路专用线长度(含铁路装卸线)”(见表1,2013年版的表1);
e)更改了基础类指标中“园区基本类型”“园区建设状态”的说明(见A.1.1.1.1、A.1.1.1.2,2013年版的A.1.1.1、A.1.1.2);
f)增加了基础类指标中三级指标“规划投资总额”“保税仓储面积”“危险品库容量”“泊位数量”“货机位数量”“智能化系统和设备投资额”及相应说明(见表1、A.1.2.1.3、A.1.3.1.4、A.1.3.1.7、A.1.3.2.3、A.1.3.2.4、A.1.4.2.2);
g)删除了运营类指标中一级指标“辐射带动效应”、二级指标“税收总额”、三级指标“物流师数量”(见2013年版的表2);
h)更改了运营类指标中三级指标“进口货物总额”“出口货物总额”“园区经营实体营业收入”“入驻企业营业收入总额”为“进口货物量”“出口货物量”“园区经营主体物流业务收入”“入驻企业物流业务收入”(见表2,2013年版的表2);
i)更改了运营类指标中三级指标“货物吞吐量”“平均库存量”“从业人员数量”的说明(见A.2.2.1.1、A.2.2.1.2、A.2.3.2.1,2013年版的A.2.1.1、A.2.1.2、A.2.3.3.1);
j)将运营类指标中二级指标“货运服务”“仓储服务”“流通加工服务”合并为“物流基础业务规模”(见表2,2013年版的表2);
k)增加了运营类指标中二级指标“物流企业规模”“园区服务提供”“物流创新业务规模”“绿色环保”“安全运营”,三级指标“运输方式数量”“服务类型数量”“国际货运中转量”“智能物流设备作业量”“多式联运换装量”“从业人员素质”“绿色建筑面积”“新能源发电量”“新能源货运汽车数量”“公共充电桩数量”“物流包装回收量”“安全生产事故数量”“连续安全生产天数”及相应说明(见表2、A.2.1.2.1、A.2.1.2.2、A.2.2.2.3、A.2.2.3.1、A.2.2.3.2、A.2.3.2.2、A.2.3.3.1、A.2.3.3.2、A.2.3.3.3、A.2.3.3.4、A.2.3.3.5、A.2.3.4.1、A.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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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中物策(北京)工程技术研究院、陕西海川医药有限公司、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管理委员会、山东荣庆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盖世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耕中、刘祺、朱佳雯、孙少龙、金蕾、杨宏燕、刘宇航、何辉、宫士博、胡焓、李峻磊、汪虎军、肖作红、刘知斌、郑全军、盖忠琳、刘昀皓。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GB/T30337—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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