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18266《体育场所等级的划分》的第2部分。GB/T1826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保龄球馆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第2部分:健身房;
———第3部分:游泳场馆星级划分及评定;
———第4部分:自然攀岩场地;
———第5部分:滑雪场所星级划分及评定。
本文件代替GB/T18266.2—2002《体育场所等级的划分第2部分:健身房星级的划分及评定》,与GB/T18266.2—200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划分原则”一章(见第4章);
b)更改了健身房的基本要求(见5.1,2002年版的第5章);
c)增加了健身房及经营主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见5.2);
d)更改了“星级的划分”,删除了二星级和一星级两个星级,增加了“星级标志”相关信息(见6.1,2002年版的3.2、4.1);
e)更改了星级“划分依据”,增加了各星级健身房的“必备条件”,增加了星级健身房规定的分值(见6.2.1、6.2.2,2002年版的4.2);
f)增加了“健身房必备项目检查表”,并将2002年版的有关星级划分条件更改后纳入(见附录C,2002年版的第6章);
g)增加了“健身房服务质量评分表”,更改了具体评分指标(见附录D,2002年版的第6章、第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5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健美协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海峰、古桥、由文华、马茜、韩旭、白厚增、李庆华、陆峰云、杨倩、曹岩、樊澄、高鹏、沈强、姜伟胜、周虎、窦赢、孔婷、熊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2年首次发布为GB/T18266.2—200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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