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条件及教练场地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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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5/T 3124-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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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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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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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主体资格,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岗位及人员,教练车,教练场地规模,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及道路条件,教学设施设备,办公场所及教室,服务及其他设施,安全条件等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提供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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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aching conditions and specifications of training site for motorcycle drivers training organization |
中标分类: |
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R10公路运输综合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03.220.20道路运输 |
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03 |
实施日期: |
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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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起草人: |
吕雅丽、郭莹、赵志荣、杨健、张琼、乌若愚、施玉雯、郭瑾、金凡敬、马占山、郭宇、牛四萍、苗旭、王金霞、范才彬、王彩霞、韩旭、李佳、任常峰、张强、米丽、鄂小雅、袁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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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雅丽、郭莹、赵志荣、杨健、张琼、乌若愚、施玉雯、郭瑾、金凡敬、马占山、郭宇、牛四萍、苗旭、王金霞、范才彬、王彩霞、韩旭、李佳、任常峰、张强、米丽、鄂小雅、袁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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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主体资格 2
5 组织机构 2
6 管理制度 2
7 岗位及人员 2
8 教练车 3
9 教练场地规模 4
10 场地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及道路条件 5
11 教学设施设备 5
12 办公场所及教室 6
13 服务及其他设施 7
14 安全条件 7
附录 A(资料性) 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 8
附录 B(规范性) 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配置要求 10
附录 C(规范性) 教练场训练项目设施技术要求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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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T 30340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GB/T 3890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CJJ 152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GA/T 963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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