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 第2部分:通用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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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5/T 3253.2-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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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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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通用卫生的术语和定义、场所环境及生产区要求、设施设备、人员、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食品包装、贮存和运输的卫生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卫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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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Production standardization of food workshop Part 2:General hygiene specification |
中标分类: |
食品>>食品综合>>X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67.040食品综合 |
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
实施日期: |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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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人: |
王晓莉、赵玉杰、王斌、徐晓强、王海霞、乌兰、张悦、冯莹、路佳宏、刘洋、张智勇、李钩玄、刘曦娟、庞洁、李骁捷、黄文鹏、蔚盛、乌兰、聂晋彬、包明玥、马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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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5/T 325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的第9部分。DB15/T 3253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管理要求;
——第 2 部分:通用卫生规范;
——第 3 部分:豆制品;
——第 4 部分:粉条;
——第 5 部分:熟面食;
——第 6 部分:生面食;
——第 7 部分:熟肉制品;
——第 8 部分:酱腌菜制品;
——第 9 部分:食用植物油。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晓莉、赵玉杰、王斌、徐晓强、王海霞、乌兰、张悦、冯莹、路佳宏、刘洋、张智勇、李钩玄、刘曦娟、庞洁、李骁捷、黄文鹏、蔚盛、乌兰、聂晋彬、包明玥、马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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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3734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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