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3部分:传染病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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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4659.3-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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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1.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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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二级及以上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二级、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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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hospital public health work- Part 3: Th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infectious diseases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0卫生综合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实施日期: |
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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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等 |
起草人: |
焦建栋、施超、沈元、陆明艳、刘逸鸣等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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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2/T4659《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的第3部分。DB32/T465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总则:
一第2部分: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指南;
一第3部分:传染病防治;
--第4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第5部分:职业卫生;
一第6部分: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
一第7部分:放射防护;
一第8部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
一第9部分:生物安全与院感防控;
一第10部分:健康教育;
一第11部分: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武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焦建栋、施超、沈元、陆明艳、刘逸鸣、彭红红、蔡群、张霞、丁可、丁致远、陈玉均、钱源、马逢春、卞丽娜、徐恒森、唐偲、谢昌华、吴楠楠、高雨蒙、王炎、刘硕、周吉阳、刘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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