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攀业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产品安全检验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轻工业自行车质量监督检测常州站、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常州世纪鸟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常州永安行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国电投城投(深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氢蓝时代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永安低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继胜、黄得云、周婵鸣、岑健、何玉霞、仄伟杰、宁景霞、韩彬、梅晓磊、董辉、施涛、袁兴启、万玉峰、沈俊、李阳、朱应陈、刘宇兴、任晓佳、黄浩、李强、张晓安、黄宁军、孙继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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