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MT/T632—1996《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与 MT/T632—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章标题“探放水原则”修改为“一般规定”,并增加了近距离煤层群、沿空下山掘进及定向钻机的探放水技术要求(见第4章,1996年版的第3章);
b) 增加了探放水设计中相关参数确定方法、防瓦斯与其他有害气体安全措施,及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见5.1);
c) 将老空水探水线的确定方法由“沿老空积水线或老空边界平行外推60m~150m”改为“参见附录 A”(见6.1,1996年版的5.1);
d) 增加了不同条件下安全系数 K 取值的参考附录表 B(见6.2,1996年版的5.2);
e) 增加了探放含水层、断层水、钻孔水、陷落柱水等含水体时,钻孔超前距和止水套管长度的有关规定(见6.3);
f) 增加了老空水量估算公式(见6.4);
g) 增加了顶板水探放时,止水套管最小垂向深度的确定方法(见6.5);
h) 增加了巷道岩石松动圈的确定方法(见6.6);
i) 增加了底板水探放时,止水套管最小垂向深度的确定方法(见6.7);
j) 终孔孔径由不得大于58mm 修改为不得大于94mm(见6.8,1996年版的6.3);
k) 对探放老空水钻孔布置条文进行了调整(见7.1,1996年版的6.1、6.5);
l) 对煤层中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含水体的规定条文进行了修改(见7.4,1996年版的6.6);
m) 对探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一章的条文编排与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防止高压水顶钻的相关规定和孔口管防腐处理的有关规定(见第8章,1996年版的第7章);
n) 对探水前的条文进行了重新编排,内容进行了适当合并调整(见第9章,1996年版的第8章);
o) 删除了1996年版的9.5、9.6条,相关内容已有了条文规定;p) 在疏放水的技术要求中,调整了条文内容,增加了疏放水时含水层观测的规定。放水地点加强
通风,增加有害气体观测内容并入探放水安全措施(见第11章,1996年版第10章);
q) 对巷道低洼积水的处置措施作了修改(见12.1,1996年版的11.1);
r) 删除了“探水巷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内容,其他文字作了修改(见12.2,1996年版的11.2);
s) 增加了探放水工作验收与总结(见13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南生辉、董书宁、刘其声、姬亚东、石磊。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6年首次发布为 MT/T632—199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