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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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8.1-202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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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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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科学研究档案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单位的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档案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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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archives scientific research |
替代情况: |
替代HJ/T 8.1-1994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2-08-21 |
实施日期: |
20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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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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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提高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档案管理水平,促进科学研究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档案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的价值,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有关要求。
本标准是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HJ/T 8.1—94)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94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标准名称调整为《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
——修订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基本要求、档案的编号示例;
——增加了科学研究电子文件材料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和档案管理的有关内容;
——增加了照片、数码照片整理的要求;
——补充和完善了科学研究档案归档范围。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F 为资料性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HJ/T 8.1—94)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2 年 8 月 2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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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2
6 文件材料的整理3
7 文件材料的归档5
8 档案的管理 6
9 档案的开发与利用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9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文件材料积累袋(盒)封面格式 11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实验记录本格式12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案卷编目式样16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案卷移交清单格式 21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档案销毁清册格式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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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609.3 技术制图 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GB/T 11821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HJ 9 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
DA/T 2 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
DA/T 15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A/T 31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 38 档案级可录类光盘 CD-R、DVD-R、DVD+R 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DA/T 50 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
DA/T 62 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 69 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
DA/T 78 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 1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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