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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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T 4122-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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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2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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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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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规定了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提交等。
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综合保税区、旅游度假区、科技产业园区、自由贸易区等其他园区可按照执行。
注:在开发区内建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设施、军事和防空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隧道、机场、吞吐量100万吨/年(含)以上港口码头、大型水利工程、125MW(含)以上电厂、500KV变电站或送电工程、集中供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油(气)管道和储油(气)库、总容积大于(含)80000m3或单罐容积大于
(含)20000m3油库、总容积大于(含)15000m3或单罐容积大于(含)5000m3天然气库等建设项目、独立选址项目等仍
需单独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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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of regional risk assessment for geological hazard in development zone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P13工程地址、水文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 |
ICS分类: |
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1-11-04 |
| 实施日期: |
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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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
| 起草人: |
郝社锋、喻永祥、车增光、蒋波、何伟、曹曜、李后尧、李伟、宋京雷、王亚山、陈刚、张纪星、李明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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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郝社锋、喻永祥、车增光、蒋波、何伟、曹曜、李后尧、李伟、宋京雷、王亚山、陈刚、张纪星、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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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3
5 地质环境调查 4
6 地质灾害调查 5
7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6
8 成果提交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程序图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12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调查表 13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表 14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报告提纲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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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规范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规范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明日期的引用规2范,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不注日期的引用规范,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958 区域地质图例
GB/T 12328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 14538 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 40112-20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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