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仿真复制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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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A/T 90-202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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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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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基于数字图像技术的档案仿真复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业务外包、设备选型、前期准备、图像采集、图像处理、图像输出、后期制作、质量检查与移交,以及数据管理与利用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机构开展基于数字图像技术的档案二维仿真复制工作,其他单位开展相关仿真复制工作可参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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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央档案馆档案资料保护部、云南省档案局(馆)。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丽华、李东霞、何畏、林静、高凯、陆兴中、周雯莉、陈庆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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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87—2011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DA/Z64.4—2018 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 第4部分:修复操作指南
JGJ25—201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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