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物证鉴定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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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F/T 0118-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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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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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微量物证鉴定中油漆物证鉴定的仪器、工具和材料、检验步骤和方法、鉴定意见的种类和判断依据。
本文件适用于司法鉴定领域中油漆物证的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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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forensic examination of paint evidence |
替代情况: |
替代SF/Z JD0203001-2010 |
中标分类: |
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2犯罪鉴定技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
实施日期: |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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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司法部信息中心 |
起草单位: |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
起草人: |
罗仪文、徐彻、杨旭、施少培、凌敬昆、奚建华、孙其然、王雅晨、张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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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F/Z JD0203001—2010《油漆鉴定规范》,与SF/Z JD0203001—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第 2 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部分标准:用 GB/T 5206、GA/T 242、GA/T 823.2~GA/T823.4 代替了 GB/T 19267《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GB/T 6040-2002《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GA/T 242-2000《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和 JY/T 002-1996《激光喇曼光谱分析方法通则》(见第 2 章,2010 年版的第 2 章);
b) 增加了术语的英文对应词(见第 3 章);
c) 删除了术语“需检油漆”(见 2010 年版的 3.4);
d) 增加了检验步骤和方法一章的总则(见 5.1);
e) 删除了“显微分光光度法检验”(见 2010 年版的 4.3);
f) 更改了“5.4 仪器检验”的内容(见 5.4,2010 年版的 5.4);
g) 将“X 射线荧光光谱检验”和“扫描电镜/能谱仪”内容合并为“主要元素成分检验”(见 5.4.2,2010 年版的 5.4.4 和 5.4.5);
h) 增加了“根据鉴定需要及检材油漆和样本油漆的样品量和样品状态,还可采用裂解-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其他方法进行检验分析”(见 5.4.4);
i) 将“主要元素成分是否相同,各对应元素相对百分含量是否一致”更改为“油漆的主要元素成分是否相同”(见 5.5.2,2010 年版的 5.5);
j) 将“鉴定结论”更改为“鉴定意见的种类和判断依据”并增加了“鉴定意见的种类”及“客观描述已检特性的检验结果”(见第 6 章,2010 年版的第 6 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仪文、徐彻、杨旭、施少培、凌敬昆、奚建华、孙其然、王雅晨、张清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0 年发布为 SF/Z JD0203001—201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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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06 色漆和清漆 术语和定义
GA/T 242 法庭科学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
GA/T 823.2 油漆物证的检验方法 第2部分:红外吸收光谱法
GA/T 823.3 法庭科学油漆物证的检验方法 第3部分: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能谱法
GA/T 823.4 法庭科学油漆物证的检验方法 第4部分:激光拉曼光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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