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实验室放射性废弃物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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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N/T 5292-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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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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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海关实验室放射性废弃物管理程序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实验室小规模使用放射性物质实践所产生的小批量废弃物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定值、分类,放射性废弃物临时贮存、移交处置、应急预案及台账档案。所涉及废弃物数量最多为吨量级。
本文件不适用于气载废弃物、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高于4 E+11 Bq/kg的高水平放射性废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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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of radioactive waste in customs laboratories |
中标分类: |
能源、核技术>>辐射防护与监测>>F75放射性三废处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废物>>13.030.30特殊废物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实施日期: |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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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
起草人: |
陆地、杜瑶芳、尚迪、王骏、许明发、赵祖亮 |
出版社: |
中国海关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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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地、杜瑶芳、尚迪、王骏、许明发、赵祖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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