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规范 |
|
标准编号:DB37/T 4369-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工作体系、工作程序、技术方法、成果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尺度和村级尺度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县级尺度和市级尺度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参照执行。 |
|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intensive use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
中标分类: |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L70信息处理技术综合 |
ICS分类: |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020信息技术(IT)综合 |
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
实施日期: |
2021-07-15
|
提出单位: |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山东财经大学 |
起草人: |
张勇、朱伟亚、姜怀龙、曲衍波、郑燕凤、刘炳良、张涛、许志伟、刘兵、汪芳甜 |
|
|
|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山东财经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勇、朱伟亚、姜怀龙、曲衍波、郑燕凤、刘炳良、张涛、许志伟、刘兵、汪芳甜。 |
|
|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工作准备 3
6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3
7 乡镇尺度(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 4
8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 5
9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 8
10 成果编制 10
附录A(规范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流程 11
附录B(规范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表 12
附录C(规范性) 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分类 16
附录D(规范性)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体系解释说明 17
附录E(规范性) 土地利用趋势类型的判别过程及标准 19
附录F(规范性) 村级尺度(个体)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集约度分值计算表 21
附录G(规范性) 图件成果编制要求 23
参考文献 27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