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装置(以下简称加气装置)的检验规则和气体损耗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应用场所的加气装置中LNG相关设备(包括单罐容积不超过60m3的 LNG储罐、LNG泵池、管路系统,不含加气机):
a)具有LNG储存设施,使用LNG加气机为LNG车用气瓶充装LNG燃料的专门场所(LNG加气站);
b)能将LNG 转化为压缩天然气(CNG),并为CNG 车用气瓶充装CNG燃料的专门场所(L-CNG加气站);
c)LNG加气站与L-CNG加气站联建的专门场所(LNG/L-CNG加气站);
d)汽车加油站与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合建的专门场所(加油加气合建站)中LNG加气站部分。
其他固定式LNG汽车加气装置的检验和评价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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