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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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 4260-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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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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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灌区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灌区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工作,其他包含灌区工程的运行管理单位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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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for potential accidents investigation and elimination of project safety risk in operational management department of irrigation district system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技术>>C65劳动安全技术综合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实施日期: |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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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水利厅 |
归口单位: |
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济南市平阴田山电灌管理处、德州市李家岸灌区运行维护中心 |
起草人: |
王祖利、李永禄、刘雅芬、宋晓旭、李福仲、韩仲凯、张立新、刘伟、尹磊磊、姚金、刘洪明、申国安、刘文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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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济南市平阴田山电灌管理处、德州市李家岸灌区运行维护中心负责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祖利、李永禄、刘雅芬、宋晓旭、李福仲、韩仲凯、张立新、刘伟、尹磊磊、姚金、刘洪明、申国安、刘文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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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任务 1
4.1 建立机构 1
4.2 明确责任 1
4.3 组织培训 2
4.4 全员参与 2
4.5 融合深化 2
4.6 运行考核 2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2
5.1 隐患分级 2
5.2 隐患分类 3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3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3
6.2 制定排查计划 4
6.3 排查标准及排查实施 4
6.4 隐患治理 4
7 文件管理 5
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5
9 持续改进 5
附录A(资料性)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6
附录B(资料性)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11
附录C(资料性) 隐患排查计划表 616
附录D(资料性) 隐患整改通知书 618
附录E(资料性) 隐患整改报告书 619
附录F(资料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620
附录G(资料性)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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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513—2019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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