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 第7部分: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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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6/T 506.7-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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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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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教育领域标识标牌英文译写方法和要求以及书写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学校和其他类型教育机构的标识标牌和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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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in Public Signs— Part 7:Education |
中标分类: |
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10 |
发布部门: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
实施日期: |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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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海南省外事办公室 |
归口单位: |
海南省外事办公室 |
主管部门: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海南省外事办公室、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海南省翻译协会、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标准化协会 |
起草人: |
张昊、马海燕、杨盼盼、辛婉莹、匡晓文、王鑫、朱志敏、李孟端、杜磊、李淑珍、王琳、吴肖淮、张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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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46/T 506《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的第7部分。DB46/T 50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交通;
——第3部分:旅游;
——第4部分:住宿;
——第5部分:文化娱乐;
——第6部分:医疗卫生;
——第7部分:教育;
——第8部分:商业;
——第9部分:组织机构与政务服务。
本文件由海南省外事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南省外事办公室、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海南省翻译协会、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标准化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昊、马海燕、杨盼盼、辛婉莹、匡晓文、王鑫、朱志敏、李孟端、杜磊、李淑珍、王琳、吴肖淮、张琳。
王胜、周平、宋国选、李爽、刘柳、李丽云、王雨竹、王美惠、李林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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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31教育机构 1
4 译写方法和要求 1
41 教育机构名称 1
42 教育服务信息 2
43 词语选用和拼写方法 2
5 书写要求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教育机构名称英文译法示例 3
A1 说明 3
A2 教育机构名称 3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教育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 5
B1 说明 5
B2 功能设施信息 5
B3 限令禁止信息 9
B4 指示指令信息 10
B5 说明提示信息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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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240.6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教育
DB46/T 506.1-2020 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20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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