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收获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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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G/T 077-2019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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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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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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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纲规定了花生收获机推广鉴定的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花生挖掘机、花生捡拾收获机及花生联合收获机的推广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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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DG/T 077-2016废止;被DG/T 077-2024代替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发布日期: |
2019-03-08 |
实施日期: |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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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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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
归口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
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
起草人: |
史正芳、崔传兵、惠祥河﹑林羽﹑陈连飞﹑宋鹏行、宋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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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纲依据 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 DG/T 077—2016《花生收获机械》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077—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引用文件;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型号编制的内容;
——修改了机型涵盖相关规定;
——修改了样机确定的相关规定;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相关内容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可靠性评价中致命故障和严重故障的内容;
——修改了综合判定要求;
——修改了附录A、附录B和附录C的内容;
——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要求。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DG/T 077—2016。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史正芳、崔传兵、惠祥河﹑林羽﹑陈连飞﹑宋鹏行、宋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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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JB/T 13076 花生联合收获机
NY/T 502 花生收获机 作业质量
NY 2188 联合收割机号牌座设置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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