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部分:铬及其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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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Z/T 300.9-2017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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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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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铬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溶液吸收-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三价铬和六价铬分别测定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气溶胶态铬及其化合物(包括三氧化铬、铬酸盐和重铬酸盐等六价铬化合物以及三价铬化合物)浓度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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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9: Chromium and its compound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Z/T 160.7-2004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2劳动卫生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7-11-09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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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
起草人: |
钱位成、徐伯洪、肖宏瑞等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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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铬及其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7—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铬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钱位成。
——六价铬的溶液吸收-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叶能权、黄振侬。
——三价铬和六价铬的分别测定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主要起草人:徐伯洪、肖宏瑞。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019-1995;
——GB/T 16020-1995;
——GBZ/T 160.7—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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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210.4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4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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