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铁路工程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工程的防火设计。
铁路工程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重点和一般的关系,积极采用有效、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
铁路工程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26年局部修订条文:
修订5条,其中新增1条、修改4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铁路正线与机械采油井防火间距。
2.优化完善油气管道与铁路的防火间距。
3.优化完善车站商业排烟措施要求,增加排烟措施。
4.增加对AT所、分区所控制室气体灭火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