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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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Z 70-2015/XG1-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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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1.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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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原则、尘肺病X射线胸片诊断分期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各种尘肺病的诊断,即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及其他尘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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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pneumoconiosi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Z 70-2015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5-12-15 |
实施日期: |
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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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等 |
起草人: |
余晨、李德鸿、张幸、张钧强、赵瑞峰等 |
页数: |
20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6-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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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第6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70-2009《尘肺病诊断标准》。
与GBZ 70-200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术语和定义”;
——取消“观察对象”;
——在X射线胸片诊断分期中增加接触石棉粉尘者出现胸膜病变后的分期标准;
——在C.1.3中增加数字化摄影胸片膈下光密度要求;
——在D.3中,全肺大片的数目增加为19张;
——将附录E的名称改为“高千伏胸片X射张摄影的技术要求”;
——增加附录F数字化摄影胸片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煤炭总医院、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晨、李德鸿、张幸、张钧强、赵瑞峰、邵仁朝、李宝平、李智民、毛翎、张振明、朱秋鸿、李树峰、李海学、李益琪、刘建新、罗军、施瑾、李忠学、齐放。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906-1986;
——GB 5906-1997;
——GBZ 70-2002;
——GBZ 70-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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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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