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式微滤膜工业废水处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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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44/T 1818-2016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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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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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管式微滤膜工业废水处理设备(以下简称为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规格型号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管式微滤膜技术,用于去除工业废水中粒径大于0.1μm的颗粒物的工业废水处理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生活污水处理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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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Wastewater treatment equipment with tubular microfiltration membrane |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珠宝饰品标识规定》等496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0号 |
中标分类: |
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8环境保护设备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废物>>13.030.40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与装置 |
| 发布部门: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发布日期: |
2016-03-07 |
| 实施日期: |
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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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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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归口单位: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起草单位: |
广东威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机械研究所、东莞理工学院、广东省质量监督机械检验站、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
| 起草人: |
张燕厚、林敏、吕斯濠、郑泽培、梁继业、梁钧朝、范洪波、彭家志、郑立京、陈梅、陈智辉 |
| 批文号: |
53678-2017 |
| 出版日期: |
2016-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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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威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机械研究所、东莞理工学院、广东省质量监督机械检验站、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燕厚、林敏、吕斯濠、郑泽培、梁继业、梁钧朝、范洪波、彭家志、郑立京、陈梅、陈智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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