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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uidance for reporting of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of the cement enterprise |
替代情况: |
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珠宝饰品标识规定》等496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0号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10环境管理 |
发布部门: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4-08-14 |
实施日期: |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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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5-08-31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6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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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大学 |
起草人: |
漆小玲、张裕泰、高晶、刘艳玲、陈菊芳、聂兵、梁楚君、曾翠、刘金平、许雄文、童俊军、黄倩 |
批文号: |
44757-2015 |
出版日期: |
2014-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