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为 GA/T2000的第42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A56.4—1993《暂住人口基本信息管理标准 暂住户口(居住)所在地类型代码》,与GA56.4—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变更了标准名称和标准号;
———修改了编码方法(见第2章,1993年版的第2章);
———重新定义了代码表(见第3章,1993年版的第3章)。
本部分实施之日起 GA56.4—1993即行废止。
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北京航天金盾科技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玉建、方鹏、张晖、闫建斌、崔健、刘耀祖、陈海东、吴斌、余翔。
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56.4—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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