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 GB/T8888—2003《重 有 色 金 属 加 工 产 品 的 包 装、标 志、运 输 和 贮 存》。本 标 准 与GB/T8888—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标准适用范围增加了加工产品“粒”;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GB/T25820 包装用钢带、QB/T1313 中性包装纸”引用标准,删除了“GB/T16266 包装材料试验方法 接触腐蚀”引用标准;
———包装通则中增加“并应做到重不压轻、大不压小、长不压短”的要求,增加了聚酯捆扎带的使用要求;
———将箱、桶、袋、夹板、托架、托盘等统一命名为“包装容器”;
———在对包装容器的要求中,增加了无异物要求,修改了“钉子的布置”的要求;
———增加了主要包装材料及其规定,删除了防锈材料使用时进行接触腐蚀性试验的规定;
———板材包装增加了“加长加宽的宽厚板,用钢托架包装”的规定,删除了“用内衬防潮纸或气相防锈纸、外罩塑料薄膜的纸箱包装,外用木夹板夹护”的规定;
———板材典型包装形式增加了“宽板夹板包装示意图、宽厚板钢托架式包装示意图”,删除了“板材的纸木夹包装”;修改了板材的典型包装形式图例,并对适用产品规格重新规定;
———带材包装增加了“带卷用防潮纸或气相防锈纸和塑料薄膜包裹,缠绕塑料编织布后,用衬垫瓦楞纸板的木夹板夹护”的规定;增加了带卷包裹后“外罩塑料帽”木夹板包装要求;删除了“带材缠绕在衬筒上,用木托架、木夹板或木箱包装”的规定;
———带材典型包装形式增加了“窄带木箱式包装示意图、窄带木托式包装示意图”;修改了带材典型包装形式图例;
———直管包装增加了“用塑料薄膜缠绕包装”的规定;用于波导管、水道管和有特殊要求的管材的包装,增加了“衬中性包装纸”的规定;盘管包装增加了内放线盘管的规定;删除了“花格木箱包装”的规定;
———棒型材包装增加了“单根或多根棒材用塑料薄膜封装后,用木夹板或金属 U 型槽包装”“单根或多根棒材用塑料编织布缠绕后,用木夹板或金属 U 型槽包装”“单根或多根捆扎后,用塑料薄膜缠绕包装”的规定;铁(木)箱包装增加了“衬中性包装纸”的要求;删除了“圆盘棒用花格木箱包装”和“圆盘棒用塑料编织布或麻袋布缠绕包装”的规定;
———管棒材典型包装增加了“横向缠绕盘管整托木夹板托盘式塑料薄膜缠绕包装示意图”,修改了管棒“木夹包装”;
———线材包装增加了“线材成卷后,用聚酯捆扎带或钢带(适用于电工用铜线坯的包装)直接固定在木托盘上,用塑料薄膜缠绕加固后,外罩塑料帽、编织帽”的规定;
———线材典型包装形式增加了“横向缠绕线材(电工用铜线坯)木托盘式塑料薄膜缠绕包装示意图”;
———管、棒、线材的包装与型材包装规定整合,删除了其他产品的包装中“各种异型材用衬有防潮材料的铁(木)箱包装”的规定;
———在检验合格的产品标志上增加了生产厂“地址、电话”的规定;
———修改了质量证明书的规定,“质量证明书应用塑料袋封装,以防损坏。装箱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应装入箱内,非装箱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应随货运单发给需方”修改为“装箱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应装入箱内,装箱产品、非装箱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应随货运单发给需方”;
———修改了验收的规定,将“由于运输而造成的损伤,需方应在承运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承运单位提出,由承运单位承担损失。如有争议,供需双方共同与承运单位协商解决”修改为“由于运输而造成的损伤,需方应拒绝接收,并及时通知供方协商解决”。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华鸿铜管有限公司、中铝昆明铜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慧娟、王庆彦、赵万花、张学涛、蒋杰、蒋文胜、王强、赵大军、吴跃军、魏 鑫。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8888-1988、GB/T8888-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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