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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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 1131-2014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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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1.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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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检查、储存管理、装卸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氨制冷储存场所管理、石油库管理、棉花储存场所管理、粮食储存场所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仓储场所,不适用于炸药仓库、花炮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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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eneral rules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storage occupancies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调整为XF 1131-2014;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0年第5号 |
中标分类: |
>>>> >>>>82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20防火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14-01-27 |
实施日期: |
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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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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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公安部消防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 |
主管部门: |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 |
起草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等 |
起草人: |
蔡芸、刘激扬、魏东、韩子忠、鲁云龙、马建民、曹顺学、张梅红、苏丹、王倩、王欣、张福东、李文莉、周亮、杨军 |
页数: |
20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4-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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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第3章、第5章~第14章(10.10除外)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芸、刘激扬、魏东、韩子忠、鲁云龙、马建民、曹顺学、张梅红、苏丹、王倩、王欣、张福东、李文莉、周亮、杨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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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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