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是对GB/T17453的补充。
本部分代替GB/T4457.5—1984《机械制图 剖面符号》。
本部分与GB/T4457.5—198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机械制图 剖面区域的表示法”。
———增加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并添加了相关内容。
———增加了“一般规定”并添加了相关内容。
———修改了表1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剖面区域表示法。
———木材分类“纵剖面”“横剖面”改为“纵断面”“横断面”,并将“横断面”图例分开。
———修改了“在同一金属零件的图中,剖视图、断面图中的剖面线,应画成间隔相等、方向相同且一般与剖面区域的主要轮廓或对称线成45°的平行线。必要时,剖面线也可画成与主要轮廓线夹角成适当的角度”(见4.1,GB/T4457.5—1984的2.1)。
———修改了图1。
———修改了“如仅需画出被剖切后的一部分图形,其边界又不画断裂边界线时,则应将剖面线绘制整齐”(见4.4,GB/T4457.5—1984的2.4)。
———修改了“当两邻接剖面区域均涂黑时,两剖面区域之间宜留出不小于0.7mm 的空隙”(见4.10,GB/T4457.5—1984的2.10)。
本部分由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6)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合肥凯邦电机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安徽红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北京科新纪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理工学院、大连海事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东拜、张小军、金陈义、周红桥、胡祥涛、陈兴玉、余昌国、李荣、李克顺、李岱松、刘静、张红旗、高宏伟、王槐德、邹玉堂、李学京。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4457.5—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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