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化学分析废液的处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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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29422-201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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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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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化学分析废液中重金属钡、铬、汞、铜及废酸、废碱的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化学分析中所排放的废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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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Methods for dealing with the waste solution of chemical analysis of cement |
中标分类: |
建材>>建材产品>>Q11水泥 |
ICS分类: |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材料>>91.100.10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2-12-31 |
实施日期: |
20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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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 |
主管部门: |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王冠杰、王瑞海、闫伟志、李少强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1-47237 |
出版日期: |
2013-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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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冠杰、王瑞海、闫伟志、李少强。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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