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81007—2003《单、夹服装》,与FZ/T81007—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3年版第1章);
———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3年版第2章);
———修改了成品使用说明的规定(见3.1,2003年版的3.1);
———修改了号型规格的规定(见3.2,2003年版的3.2);
———修改了衬布、钮扣、拉链及附件的质量要求(见3.3.3,2003年版的3.3.3);
———修改了经纬纱向的要求(见3.4,2003年版的3.4);
———修改了对条对格的要求(见3.5.1,2003年版的3.5.1);
———修改了色差的考核要求(见3.7,2003年版的3.7);
———修改了外观疵点的考核指标(见3.8,2003年版的3.8);
———补充了缝制的考核要求(见3.9,2003年版的3.9);
———修改了成品主要部位规格允许偏差(见3.10,2003年版的3.10);
———修改了理化性能要求(见3.12,2003年版的3.12)增加了里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拼接互染色牢度的考核要求规定,修改了面料耐湿摩擦色牢度的考核指标,修改了面料色牢度允许程度,修改了成品主要部位缝子纰裂考核指标,修改了成品甲醛含量、pH 值限量的规定,增加了成品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规定,增加了洗涤干燥后外观质量要求;
———修改了检测方法(见第4章,2003年版的4),并取消了起球样照评级方式(见2003年版的
4.4.3);
———修改了成品检验分类(见5.1,2003年版的5.1);
———充实和完善了成品质量缺陷判定依据(见5.2.3,2003年版的5.2.3);
———修改了本标准的附录A 内容(见附录A,2003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服装研究所、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宁波雅戈尔运动服制造有限公司、安踏(中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特步(中国)有限公司、湖南省忘不了服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琴、张玉莲、杨志敏、乐季准、徐明明、张薇、李苏、郭亚莉、陈双权、何爱芳、张宝春、蔡力强、杨秀月。
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661—1981;
———FZ/T81007—1994、FZ/T81007—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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