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4324《钨化学分析方法》分为28部分:
———第1部分:铅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2部分:铋量的测定 氢化物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3部分:锡量的测定 氢化物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4部分:锑量的测定 氢化物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5部分:砷量的测定 氢化物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6部分:铁量的测定 邻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
———第7部分:钴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第8部分:镍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丁二酮肟重量法;
———第9部分:镉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10部分:铜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11部分:铝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第12部分:硅量的测定 氯化-钼蓝分光光度法;
———第13部分:钙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第14部分:氯化挥发后残渣量的测定 重量法;
———第15部分:镁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第16部分:灼烧损失量的测定 重量法;
———第17部分:钠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18部分:钾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19部分:钛量的测定 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
———第20部分:钒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第21部分:铬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第22部分:锰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第23部分:硫量的测定 燃烧电导法和高频燃烧红外吸收法;
———第24部分:磷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
———第25部分:氧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吸收法;
———第26部分:氮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热导法和奈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第27部分:碳量的测定 高频燃烧红外吸收法;
———第28部分:钼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为GB/T4324的第2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4324.24—1984《钨化学分析方法 铍为载带沉淀剂-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本部分与GB/T4324.24—198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碳化钨、蓝钨、紫钨、偏钨酸铵等样品种类;
———硫酸铍的浓度及用量从“20g/L”、“10mL”改为“15g/L”、“8mL”;
———沉淀煮沸时间由“5min”改为“1min”;
———测定方法取消了正丁醇-三氯甲烷的萃取步骤,改为以酒石酸为掩蔽剂,以抗坏血酸为还原剂,直接磷钼蓝显色测定。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颖、易建波、陈道范、彭宇、杨建国、张江峰、王彩云、林惠蓉、李佗。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4324.24—1984。 |
|